邮政局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七、

七、 推进政策沟通协调,深化“一带一路”邮政业国际合作

强化双边沟通合作。完善与沿线国家邮政快递主管部门高层互访机制,积极签署双多边合作备忘录和框架协议。加强与沿线国家邮政快递战略规划对接,联合制定合作方案,持续推动务实合作。围绕提升沿线国家邮政业监管能力,组织开展邮政改革、普遍服务、政策法律、科技应用、绿色邮政、寄递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交流培训。联合沿线国家举办“丝路传邮”青少年书信大赛和集邮展览,发行“一带一路”纪念邮票。

深化多边交流协作。推动与万国邮政联盟等有关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凝聚邮政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共识。深化与万国邮政联盟、区域邮政联盟等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共商全球邮政治理改革。加强与世界海关组织以及沿线国家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交流合作,推动完善“一带一路”邮件快件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管理机制。积极参与国际铁路运邮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与沿线国家签署中欧班列运输邮件、快件合作协议,形成常态协调机制,促进运输规模化、常态化和便利化。

打造交流合作平台。建立与沿线国家政策协商和对话机制,研究设立“丝路传邮”国际合作论坛,分享行业改革经验,共同推进国际邮政业发展。支持全球包裹联盟、快递绿色包装产业联盟在促进“一带一路”邮政业国际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建立“丝路传邮”智库合作联盟,打造多方参与的交流合作平台。继续办好中国(杭州)国际快递业大会,依托世界邮政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组织举办“丝路传邮”展览,加强技术装备、业态创新、国际服务等方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