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五条 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