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加强对寄递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下列事项为重点: 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和执行包装管理制度的情况; 寄递企业落实包装操作规范的情况; 寄递企业开展相关培训的情况。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