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五章 车辆检测管理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车辆检测管理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