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依法查处。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