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道路运输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服务质量投诉,加强对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政机构)是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以下… 第三条 各级运政机构受理服务质量投诉应遵循合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