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6年) 第四章 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八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