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