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