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货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