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五章 货运站经营管理 第五十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货运站经营管理 第五十条 货运站经营者不得垄断货源、抢装货物、扣押货物。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