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二条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二条 依法取得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不得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