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2008年)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200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