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年) 第九十七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或者聘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参加客运经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目录 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