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五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三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五十三条 班车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配客站点应当针对客流高峰、恶劣天气及设备系统故障、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下实名制管理的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