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四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四十三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客运车辆外部的适当位置喷印企业名称或者标识,在车厢内醒目位置公示驾驶员姓名和从业资格证号、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票价和里程表。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