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十七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见附件3);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承诺已具备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