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12月) 第四章 客运站经营 第六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12月) 第六十七条 第四章 客运站经营 第六十七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行包。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