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12月)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二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12月) 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二十七条 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对等投放运力等不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实施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