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12月)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二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12月)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二十五条 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按规定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