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 第五章 客运站经营 第七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 第七十四条 第五章 客运站经营 第七十四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