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 第四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四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四十六条 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