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 第三章 客运车辆管理 第三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客运车辆管理 第三十八条 鼓励使用配置下置行李舱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没有下置行李舱或者行李舱容积不能满足需求的客运车辆,可在客车车厢内设立专门的行李堆放区,但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必须隔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禁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