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 第一百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 第九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