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七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