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 第四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六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 第六十五条 第四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六十五条 在春运、旅游“黄金周”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三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具的证明运行。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