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 第六章 质量信誉管理与资质等级变更 第二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质量信誉管理与资质等级变更 第二十四条 质量信誉管理与资质等级变更,是指对道路客运企业进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后,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时,对其经营资质等级等进行相应调整的管理。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