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2012年)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客运驾驶人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2012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客运驾驶人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对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客运驾驶人要及时调离或辞退。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