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18年) 第四章 安全生产制度 第五节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18年) 第五节 第四章 安全生产制度 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五十八条 客运企业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第五十九条 客运企业应当制定客运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当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 第六十条 客运企业应当制定客运车辆日常检查和日常维护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当包括:轮胎、制动、转向、悬架、灯光与信号装置、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应急设施及装置等… 第六十一条 客运企业应当制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当包括: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动态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动态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 第六十二条 客运企业配备乘务员的应当建立乘务员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当包括:乘务员值乘工作规范,值乘途中安全检查要求,车辆行驶中相关信息报送等。 第六十三条 客运企业应当根据安全运营实际需求,制定其他相关安全运营操作规程。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