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并在接到举报后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