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第二十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第二十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