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