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专用车辆、设备管理 第二十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专用车辆、设备管理 第二十六条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