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章 运输许可 第十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运输许可 第十六条 被许可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