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