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