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邮寄或者电子送达。邮寄或者电子送达不成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十日。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