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扣留车辆;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拖移机动车;

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收缴物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