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七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七条 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