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992年) 第六章 赔偿调解 第四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992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赔偿调解 第四十一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