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18年) 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一百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印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交管〔2008〕277号)同时废止。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安部规章另有规定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此前公安部发布的其他文件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