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0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批准设立通用航空企业应当遵循下列主要原则:
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以及发展通用航空政策的要求;
符合通用航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
符合保障飞行安全的要求。
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以及发展通用航空政策的要求;
符合通用航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
符合保障飞行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