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2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通用航空器运营人(以下简称运营人)在境内开展的除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之外的通用航空活动,以及与上述通用航空活动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