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应当同步建设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和投入运行。 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费用,应当纳入本单位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