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规定对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接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审批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确认其编标和评标能力;对通信行业各专业评标专家进行资格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通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投标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