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七条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