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应当众被宣布为废标: 授权委托书不是原件或者无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者无联合协议书的。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