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通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工程质… 第五条 电信管理机构及通信质量监督机构实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质监管理平台),实行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管理。 第七条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在监管经费中统筹安排。电信管理机构及通信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不得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收取任何费…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通信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举报和投诉。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