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的技术要求;
投标报价要求;
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所有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并能够指导评标工作,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作任何改变。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的技术要求;
投标报价要求;
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所有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并能够指导评标工作,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作任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