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耕还林条例(2016年) 第四章 资金和粮食补助 第三十五条 退耕还林条例(2016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资金和粮食补助 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